论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本质
政治探讨与争鸣论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本质张华1,完权2(1.江苏大学人文学院,江苏镇江212013;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北京100732)[摘要]现代人文社会科学遵循理性的原则,是客观实在的知识系统,同自然科学一样建立在量化与实证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人文社会科学的本质是科学的,符合康德对于科学的经典定义。[关键词]科学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科学性;本质[中图分类号]G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7)11-0028-03人文社会科学究竟是不是科学?自从两个世纪前浪漫主义思潮的先驱维科发表《科新学》明确区分自然科学与人文研究开始,人文社会科学就走上了自己的分化和专门化的道路;从那时起,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人类。其结果是,时至今日,在大众的心目中,“学科学”几乎就等于学习自然科学;在社会结构中,人文社会科学一直没有取得与自然科学平起平坐的地位;甚至在专业学者中,对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性的怀疑仍然是一种代表性的意见。反历史主义思潮的代表卡尔?波普就认为:“我们必须摈弃理论历史学的可能性,即摈弃与理论物理学相当的历史社会科学的可能性。没有一种学科的历史发展理论能作为预测历史的根据。”此种论调实质在于否定社会规律的可重复[1]P1性、普适性以及社会预测的可能性而从根本上否定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本质。我们曾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历史趋势中得出一个结论,是现代科学精神促成人文社会学科的科学化。[2]这一科学化的历程本身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前述波普结论的轻率性;我们还可以再从正面检验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以揭示其理论上的荒谬性。任何检验都需要有可操作的标准,我们的标准来自康德。康德提出:“每一种学问,只要其任务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系统的话,皆可被称为科学。”[3]P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汉斯?波塞尔才把科学定义为“真实陈述句构成之系统”[4]P7下面我们将对照这一标准来检。视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本质。一、人文社会科学遵循理性的原则人文社会科学的感性是毋庸置疑的,不过,感性并不排斥理性,而且往往和理性互补。理性,从来都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首先,人文社会科学之所以为“科学”关键在于它是理,性的,是对于它所能涵盖的研究对象所进行的理性研究。它依靠科学的经验,即凭借科学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去探讨和研究人文领域的各种问题和经验,其中包括“非科学经验”以及“艺术的经验”。孔德在《论实证精神》中说道:“从根本上282007.11看,从此应该仅仅设想单独一种科学,即人的科学,更确切说,就是社会的科学,我们的存在构成其本源与规律,在这种科学中自然而然融入对世界的理性研究—在方法上和学——理上既作为必要因素,又作为基本前提———具有这样双重资格的理性研究。”惟其如此,人文社会科学奉献给人类的不[5]P15是散珠碎玉式的思想成果,更不是一盘散沙,而是理性的结晶。其次,人文社会科学的理性原则表现为其思维方法和过程的抽象性。正因为存在社会事实与人的意识和价值观念的交融,存在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所以,在研究社会的“固有的规律”研究社会的整体结构和客观的功能关系时,就必,须采用抽象的方法。这就是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总结出的规律:“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6]P206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科学”其语言和概念必定是普遍的、,概括的,具有超越具体经验的一般性,这在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统计学中称为“变量语言”。社会科学的理论和逻辑结构是由抽象的变量语言组成的,旨在描述不同变量、不同属性之间可能存在的逻辑关系。社会科学在思维方法上的抽象形式社会科学保持价值中立的逻辑保证,也是社会科学成果具有普遍理论意义的根据。变量与属性之间的关系的探索,实际上也是一种因果分析或说明。尽管这种变量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实体或某种自然的、与人完全无关的因素,甚至很可能就是一种价值时尚和文化观念。但是,一旦把某一价值和文化作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变量,那么我们所要探索的就是这种变量在社会中实际存在的状态,这种现象与那种现象的联系,这一社会结构组织与那一社会结构组织的功能关系。这种分析也可以是完全客观的、可重复的和可学习的,因而也是科学的。再次,人文社会科学的理性还在于它承担着建立价值体系的任务。这一价值体系是理性的,并且这一理性的价值体系是自然科学无法建立也无法替代的。人的生命的存在,由于具有文化生命的一面,因而与动物的生命存在相区别。这种区别首先在于,由于文化以价值为轴心,因而人是有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的,人文科学研究人的文化生命,探讨人的探讨与争鸣本质,就在于揭示具有历史合理性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批判、解构以往的不符合当前社会历史阶段的价值体系,建立一个民族在一定时代的价值体系,即体现着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新的价值体系。文史哲都以各自的方式,担负着这一任务。二、人文社会科学是客观实在的知识系统康德的定义和波塞尔的诠释都强调科学应该是一个系统,我们认为这个系统应该是客观实在的知识系统。人文社会科学正是如此。首先,客观性是社会科学的根本研究规范。“社会科学认识的科学‘客观性’依赖于下面这个事实:经验的所与虽然始终为人调向唯一使他们值得认识的价值观念,并因它们所具有的源于这些价值观念的意义而被理解,但是决不会被做成这些观念在经验中无法得到其有效性证明的支柱。[7]P59这也”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社会科学存在的全部意义和本质就是对客观的社会变化进行说明和预测。而可说明性和可预测性正是科学性的必然要求。也正因为如此,社会科学作为“经验科学”其根本任务是对客观的社会事实和社会,过程进行实证的描述和因果分析。所以,社会科学必须保持价值中立的立场,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性的根本内容,也是社会科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存在的依据。作为经验科学的原则向文化科学提出了客观性的要求:将价值判断从经验科学的认识中剔除出去,划清科学认识与价值判断的界限。这个首先由韦伯提出的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原则,今天在社会科学领域内依然是广为人们接受的科学标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被称为现代社会科学之父和法典制定者。在早期的方法论著作中,韦伯已提出事实的因果分析不能提供价值判断这一价值无涉论的基本观点。而他集中讨论这个问题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韦伯提出,价值判断是对文化现象是卑下的或正当的评价,因而它便包含评价者的赞成和反对的态度。因此,严格的区别价值判断和关于经验事实的科学认识,即使对于韦伯来说,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保持价值无涉,才能保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价值无涉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规范要求,因而从广义来说,也是一种价值判断,因此他在韦伯那里是一种规范,而非方法。我们要从事的社会科学,是一门实在的科学。[7]P22韦其次,“”伯认为,科学的标志是客观性,文化科学在划清自身与自然科学的界限的同时,依然必须证明自身的客观性,建立不同于自然科学而又能够保证其客观性的方法。这在韦伯那里也就是确立文化科学的逻辑———任何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都在于对实在进行经验的因果分析,揭示事件固有的和可能的联系。在《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一文中,韦伯指出,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文化事件。文化事件的规定包含着两种基本的要素,这就是价值和意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的对象也是实在,而实在之所以进入社会科学的领域成为文化科学的对象,并非因为它原来就如此,而是因为它在与研究者的价值关联中变得重要了,它便对我们有了意义。在反对自然科学沙文主义和维护社会科学方法特殊性的同时,韦伯也坚持认为文化科学是一门客观的经验科学,反对那种认为社会科学家不得不使用直觉方法的观点。他并不否认文化事件中的“精神参与”但反对因此而,否定文化科学的经验客观性。他指出:“对于历史学家的解释来说,‘个人’迷’不是一个‘,而是所有存在物质中唯一能够解释的‘可理解的存在’[7]P7。”再次,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具有客观知识系统的特征。狄尔泰对此有一段精彩的说明:“科学’通常意味着一系列‘命题的综合:(1)拿一些元素是被完全限定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总的逻辑系统内永远和普遍有效;(2)哪一些联系是具有充分根据的;(3)最后,部分为了联系的目的而成为一个整体。”他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人文科学确实涵盖了自然的[8]P5事实,并建立在关于自然知识的基础上。人类、社会和历史的科学在两方面把自然科学当作他们的基础:第一,心理单位本身只有在生物学的帮助下研究才能得以进行;第二,自然是他们有意识活动的中介,这一活动主要在自然的范围之内。在第一方面,生命科学为之提供基础;在第二方面,主要是无机自然。三、人文社会科学建立在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科学方法论有两个核心:一是量化,一是实证。第一,关于量化。这已经由于统计学原理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大量运用而显得不成问题。可是,我们常常看到一些论述把量化和精确相提并论,而以“不够精确”为由否定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对此,我们要强调的是,对于“的量”理解不能仅限于传统数学的精确量。模糊数学的发展可以给我们以启示。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查德教授(LA?Zadeh)发?表了《模糊集合》这篇纲领性的论文,第一次引人注目的提出了模糊性问题,给出了模糊概念的定量表示法,模糊数学从此诞生了。模糊数学的诞生的历史动因之一就是,在微积分诞生以后,日益精确的数学模型不能解决复杂的系统问题。比如,曾有人打算用微分方程式去计算小麦生长的规律以及进行气象预报,结果都失败了。随着科学的发展,数学的应用领域逐渐扩大,各门学科甚至是过去与数学很少联系的学科如生物学、心理学等社会和人文学科都迫切要求数学化、定量化,而传统的数学却很难进入这些学科的大门,原因是这些学科的大多数概念都具有模糊性,而经典数学是无法描述和处理具有模糊性的概念的,因此需要具有模糊性概念的数学来为这些学科提供新的数学描述语言和工具,模糊数学应运而生。实践表明,处理一个复杂系统,过分要求精确反倒模糊,而适当的模糊却可以达到精确的目的。精确好比是西洋油画,可以做到形似;而模糊好比中国画,三两笔一勾勒,却可以做到神似。我们呼吁,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量,不能再以“精确”二字去束缚;我们期待,新一代的人文社会学者,应当掌握或2007.1129探讨与争鸣者至少是了解模糊数学方法,从而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对于具体学科研究方法,我们可以语言学为例。语言统计学方法的日益推广给语言学研究带来了新活力,但是,也有些论文堆砌统计数字,反为数字所累,不能发现其后的语言规律,这是不可取的。而超越二值逻辑的局限,以多值逻辑的思想分析语言现象,才是通往语言学新大陆的航道之一。《肯定与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一书即因此颇受方家赞誉。第二,关于实证。一般认为,自然科学方法强调的实证性,认为只有通过证实或证伪,才能获得真理性的认识。这一方法引入社会科学没有遭遇太大的困难,而人文科学方法则强调的是非实证性,认为主要是通过体验和感悟,来获得真理性的认识。目前,这种方法论上的鸿沟可能正在被打破。1948年,亨普提出科学说明的“演绎—规律”的模式(De-ductive-NamologicalModel),亦称为DN模型。在此基础上,为了处理科学研究中的概率说明,又提出了“归纳—统计”模式(InductiveStatisticalmodel),亦称IS模型。继而,又得出一个推论——演绎—统计模型”(DeductiveStatisticalModel),亦称—“DS模型。他认为,真正的科学说明都必须符合他所提出科学说明模型,否则是虚假说明。进而他希望将他的科学说明模型推广到人文学科,比如历史。但即使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并不都完全符合DN或IS模型;[9]P685-694为了方便或是其他的原因,也会有一些变形的说明模型。亨普提出了省略说明、部分说明和说明概略这三种形式。[10]P62-64他认为,因果说明不是DN模型的唯一模式。在科学说明模型中,“含摄性定律论旨”即(说明项必须包含定律)才是最基本的。演绎论旨”“不是最根本的,和IS模型的归纳推论也不矛盾。亨普将DN模型、模型以IS及DS模型统称为“含摄性定律模型”(coveringlawmodels),因为这些模型中都包含了科学定律。有论者证明,历史领域中至少存在着大量的统计定律,亨普的科学说明模型可以成立,而且甚至可以扩展的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11]P36人的行为受文化规则和规范的支配,因此在解释这些现象时需要用到规范真理,将文化规则和规范作为说明的先行条件,然后再补充科学定律。由此看来,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含摄性定律论旨”仍然是有效的。同样,库恩的“范式”概念和“科学共同体”的概念也启发我们在方法论上认识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在他看来,无论是自然领域还是人文领域的概念,所有的概念都是共同体所拥有的。这些共同体因为文化或语言的不同,会导致概念上的差异。所以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一样,它的概念词汇也会因为“范式”的不同而意义不一样。库恩表明,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都既有说明又有解释。刚刚加入科学共同体的人,需要由资深科学家解释科学符号的意义以及科学仪器的使用。尤其在科学革命之后,许多新的概念或仪器更需要解释,如新范式中的“波粒二象性”是什么意思,核磁共振仪该如何使用?这些不能靠普遍定律来说明,因为人们对定律中的符号还不了解。换言之,普遍定律中的符号、意义、应用等,本身302007.11不能靠普遍定律来说明,只能靠解释。因此,库恩同意“说明”和“解释”的区分,但不同意将此区分用来划分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如果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一样,都包含大量的解释;而一旦人文学科建立自己的范式之后,也可以像自然科学那样形成说明。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仍然可以具有和自然科学同样的科学性。结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遵循理性的原则,是客观实在的知识系统,同自然科学一样建立在量化与实证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人文社会科学的本质是科学的,符合康德对于科学的经典定义。以卡尔?波普为代表的反历史主义思潮的人文社会科学观才是错误的。我们希望,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增长,“学科学,用科学”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在内这一认识会日渐深入人心。注释:[1]本文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二者放在一起讨论,略去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而强调二者作为研究“人的行为”的学科共性,这是与研究自然现象的自然科学相对应的。[2]]石毓智.肯定与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M.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参考文献:][1][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2]张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科学精神发展的历史趋势[J].科学学研究,2007(待刊).][3][德]康德.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德]汉斯?波塞尔.科学:什么是科学[M.上海:三联书店,2002.[5][法]昂惹勒?克勒默-马里埃蒂.实证主义[M.商务印]书馆,2001.[6][德]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德]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8][德]韦尔海姆?#狄尔泰.人文科学导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9]C.G.Hempel.TwoBasicTypesofScientificExplanation,PhilosophyofScience:The]CentralIssues[M.NewYork/London:WW..Norton&Company,1998.[10]C.G.Hempel.ExplanationinScienceandinHistory,ThePhilosophyofScience[M.Lon]don:OxfordUniversityPress.1968.[11]王巍.科学说明和历史解释[J].中国社会科学,2002(5).[责任编辑: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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